主要職責
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雞西市委和虎林市委關于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經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雞西市、虎林市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全市各項財政收支;負責編制年度全市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等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
(四)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安排,提出地方稅收收入計劃;根據國家授權,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稅收優惠的建議,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牽頭組織實施稅收保障平臺相關工作。
(五)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指導和監督國庫管理工作,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財務報告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七)依法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政府債券發行,防范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負責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管的相關工作,承擔上級部門轉貸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相關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情況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雞西市頒布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交易管理、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根據需要,制定全市統一規定的配置標準和有關政策。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財政財務制度,按照規定管理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及省、雞西市和虎林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1. 負責全局政務管理:督促全局工作人員遵章守紀與執行工作制度,執行工作紀律,做好機關考勤。
2. 負責文件處理:審核各股辦起草文件及重要文、電、函;處理來文、來電、函件的呈閱,負責文件登記、編號、傳閱、存檔,發送文件履行簽字手續(急件隨簽隨辦);起草、打印、校對、登記、發送綜合性文件、匯報材料及通知;按制度管理公章印鑒,規范文件打印復印,做好保密工作。
3. 負責協調配合:配合各股室,協調市委市政府等部門及紀檢、機要、信訪等相關工作與科室間事務;督辦局長辦公會工作。對接組織部,落實其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好信息報送與工作銜接。
4. 負責會議事務:籌備、組織各類會議,做好記錄與紀要。
5. 負責專項管理:負責信息中心、信息網絡及辦公設備維護;組織撰寫總結、通訊報道等材料;管理檔案(規范歸集、維護、交接)與機關保密工作(按規管理檔案及機要文件)。
6. 負責黨建學習與宣傳思想工作:開展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民主評議,落實"三會一課",做好黨員管理、培養與發展;擬定并實施干部職工學習計劃,組織學習活動;承擔宣傳工作,弘揚主流價值觀,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與管理,確保宣傳內容政治正確,及時傳達上級意識形態工作要求。
7. 負責其他事項:服務管理離退休黨員干部職工,協調共青團、工會、婦委等部門工作;完成局領導及上級黨委交辦任務。
二、預算股工作職責
1.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
2. 編制市本級政府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負責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復與調整工作。
3. 提出增收節支和預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議。
4. 負責市本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
5. 負責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與報送工作。
6. 負責財政供養人口工資發放和管理工作。
三、國庫股工作職責
1. 貫徹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2. 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
3. 管理各類財政賬戶。
4. 承擔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工作。
5. 承擔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
6. 負責全市財政資金調度工作。
7. 組織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
8. 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
四、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 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進行業務指導。
2. 負責對全市各預算單位進行政府投資項目業務培訓工作。
3. 對政府投資項目各類前期費用,依據建設單位申請,進行綜合評定。
4. 負責政府投資項目進展情況表統計及報送工作。
五、農業股工作職責
1.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財政支農政策、農業財務制度,負責所管部門財務收支的管理。
2. 負責管理鄉鎮政府、農口部門經費,審核編制部門預算,掌握經費指標,按進度撥款。
3. 會同相關部門及時撥付惠農惠民補貼資金。
4. 負責撥付銜接資金,及時下達專項資金,做好銜接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5. 負責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管理鄉鎮經費等財政性資金。
6. 完成省農業農村處、雞西市等財政部門工作的對接,完成農口專項工作任務。
六、經貿股工作職責
1. 負責玉米、大豆、水稻生產者補貼資金撥付工作。
2. 負責產糧大縣獎勵資金、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產業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和撥付工作,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
3. 落實國家關于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支持產業發展。
4. 負責國有企業財務月報分析工作,做好企業年末決算工作。
七、資環股工作職責
1. 負責自然資源、生態環保、林草、濕地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
2.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重點工程項目發展規劃,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建議。
3. 負責參與財政投資領域及分管部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
4.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支持節能減排、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政政策等。
八、國有資產管理股工作職責
1. 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擬訂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審核會簽有關文件。
2. 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議。
3. 承擔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進行審批。
4. 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轉作經營資產的審驗登記、產權界定、股份設置、產權轉讓等運營使用權的審批及經營收益使用的監督和資產占用費管理。
5. 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6. 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及監管事業單位轉企改革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優化及戰略性調整。
7. 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完善全市地方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及所監管企業財務狀況監測體系。建立完善所監管企業保值增值指標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8. 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收入分配工作,制定相關制度。
9. 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菅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10. 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監管制度落實情況,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加強監督協同,健全并執行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
11. 強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配合組織部門領導和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制,完善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考核。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企業法人洽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
12. 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13. 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審核會簽有關文件;承擔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進行審批。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會計監督股工作職責
1. 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和政策。
2. 負責全市代理記賬機構的行政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3. 指導并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工作。
十、政法國防股工作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2. 負責分管單位經費指標管理,掌握撥款進度。
3. 負責審核、編制、匯總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財務決算。
4. 負責對分管單位的財務收支、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業務指導。
十一、綜合股工作職責
1.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國有土地、住房、公務員津貼補貼、財政金融等相關政策,承擔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
2.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
3. 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4. 組織推進政府買服務相關工作。
5. 負責存量PPP項目財政相關工作。
6. 聯系駐我市的金融管理部門,協調全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
7. 參與全市重大項目融資工作,為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提供信息支持。
8. 負責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授權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日常監管及融資擔保機構行政審批事項。
9. 協調指導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
十二、社保股工作職責
1. 管理財政性社會保險基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核算工作。
2. 負責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的用款計劃并撥付資金,統籌使用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及專戶結余資金。
3. 負責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的基金收支計劃和預決算草案。
4. 根據年初部門預算,審核分管部門、單位正常經費及專項經費用款計劃,確保資金效益及支出進度。
5. 管理全市財政性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財務和資金,審核民政、人社、衛生、退役安置、醫療保障等相關部門提出的用款計劃。
6. 審核上報社會保障基金決算,統籌掌握全市各項社保基金運行情況及各類相關指標。
7. 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和措施。
十三、教科文股工作職責
1. 負責全市教科文口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決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資金撥付、績效評價等工作。
2. 基本支出按年初預算指標申請撥付款項。
3. 項目支出按工程進度申請撥付款項。
4. 按決算要求編制部門決算。
十四、稅政股工作職責
1. 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地方政府及財政部門有關稅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辦法。
2. 負責在上級部門授權范圍內研究提出稅政政策調整意見,提出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承擔國家部署的關稅有關工作。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專班工作職責。承擔稅務機關地方經費保障工作。
3. 負責本級罰沒財物管理工作。
4. 負責本級財政票據管理工作。
十五、經建股工作職責
1. 承擔住建、交通系統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
2. 認真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3. 負責分管單位經費指標管理,掌握撥款進度。
4. 負責審核、編制、匯總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財務決算。
5. 負責對分管單位的財務收支、業務指導。
十六、采購辦工作職責
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活動。
2. 擬訂全市政府采購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 負責監督管理市級政府采購活動。
4. 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管理政府采購資金。
5. 負責處理政府采購投訴,組織政府采購人員培訓。
6. 負責公務用車定編和審批。收集、發布和統計政府采購信息。
7. 審批進入本地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
8. 編制和發布政府采購目錄,確定公開招標采購的限額標準。
9. 執行政府采購計劃,管理政府采購資金。
10. 辦理其他有關政府采購事務。
十七、監督評價辦工作職責
1. 承擔財會監督相關工作。
2. 組織實施本局內部控制工作。
3. 組織實施全市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4. 承擔直達資金日常監管督導工作。
5. 承擔一卡通管理相關工作。
6. 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清理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八、財務股工作職責
1. 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及記錄和管理財務信息。
2. 日常辦公開銷,收入、支出資產的新增減少計提折舊的工作。
3. 及時準確地編制財務報表。
4. 負責本單位的預決算編制工作。
5. 負責人事上變動后的保險。
十九、黨群行政股工作職責
1. 承擔行政部門等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
2. 認真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3. 負責分管單位經費指標管理,掌握撥款進度。
4. 負責審核、編制、匯總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財務決算。
5. 負責對分管單位的財務收支、業務指導。
二十、債務股工作職責
1. 牽頭政府性債務"借、用、還"管理監督。
2. 牽頭政府性債務的規模控制、統計分析和風險防控。
3. 牽頭全市政府性債券資金項目安排。
4. 負責全市政府性債務償債資金安排。
二十一、總務股工作職責
1. 負責局機關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水電管理、通訊設施維護、辦公區域日常清潔、園區綠化工作。
2. 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和日雜用品的采購、發放及局機關接待工作。
3. 負責局機關值班值宿、防火防盜安排和檢查工作。
4. 負責局機關公務車管理工作。
5. 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二、預算編審中心工作職責
1. 負責全市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審工作。
2. 負責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的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指標調整調劑等系統操作指導工作。
3. 負責會計核算及相關報表生成、編制部門決算、編制財務報告等指導工作。
二十三、虎頭灌區工作職責
1. 負責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運行提供管理保障。
2. 負責已建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日常維護。
3. 負責已建水利工程機構設備運行管理、安全監測。
4. 完成虎林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政局部門領導信息
| 職 務 | 姓 名 | 分管工作 |
|---|---|---|
| 局 長 | 王明華 |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主管預算股、國庫股。 |
| 副局長 | 徐琳煜 | 分管經貿股、農業股、資環股、國有資產管理股、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服務中心。協助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
| 副局長 | 張 冬 | 分管社保股、稅政股、綜合股、會計管理股、教科文股、政法國防股。 |
| 副局長 | 王 琳 | 分管辦公室、監督評價辦、債務股、經建股、總務股、采購辦、黨群行政股、預算股、預算編審中心、虎頭灌區。 |
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虎林市愛民西街30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158400
聯系電話:0467-5889027
電子郵箱:hlsczj@163.com(此郵箱不接收依申請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