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操作指南的通知》(黑教發〔2020〕1號)文件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抓好我市“控輟保學”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為前提,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提升義務教育鞏固率,落實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等各方面“控輟保學”責任,確保全市義務教育均衡、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依法保證每位適齡少年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以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子女(含非建檔立卡的農村脫貧殘疾人家庭、農村低保家庭、農村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家庭)為重點,全面提升脫貧家庭子女受教育水平,確保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100%,脫貧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100%。
三、組織機構
成立虎林市“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童立群(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劉 軍(市教育局局長)
成 員:(排名不分先后)
劉志花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忠磊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所軍 市民政局副局長
王禮賓 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
苗海禹 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張玉龍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張 冬 市財政局副局長
孫 穎 市司法局副局長
王德華 市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王金磊 市公安局副局長
郭 娟 市婦女聯合會副主席
唐祿軍 市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
徐秋笛 共青團虎林市委員會副書記
于忠林 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單 偉 中心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那 鵬 楊崗鎮副鎮長
馬洪坤 寶東鎮副鎮長
孫樞軍 東誠鎮副鎮長
周紅艷 虎頭鎮副鎮長
湯天燕 迎春鎮副鎮長
于海燕 東方紅鎮副鎮長
李學成 虎林鎮副鎮長
劉茂財 偉光鄉副鄉長
韓璽臣 新樂鄉副鄉長
宮靜濤 珍寶島鄉副鄉長
楊建文 阿北鄉副鄉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劉軍同志兼任,具體負責“控輟保學”相關工作。
四、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制定“控輟保學”工作方案,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幫助他們解決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失學輟學,建立教育、民政、鄉村振興、公安、市場、殘聯、衛健、鄉鎮等多部門的聯控聯保機制。除因特殊情況,經市政府批準外,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對其父母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并采取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被監護人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必要時可司法強制。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對各鄉鎮、街道相關職能部門及各學校的“控輟保學”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跟蹤督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中心街道辦事處:負責抓好依法控輟、行政控輟,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達標,全面提高義務教育水平;指導各村委會、社區建立自然村、小區學生網格化管控機制,組織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及時掌握未入學適齡兒童和學籍庫中輟學學生的基本信息及安置動態,并將相關情況于每年8月前反饋至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控輟保學”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監督各學校“控輟保學”工作。抓好“安全控輟”“質量控輟”工作,積極探索、研究解決“控輟保學”的新方法、新思路;與相關部門協調處理輟學學生勸返安置工作中突發情況,及時掌握未入學適齡兒童和學籍庫中輟學學生的基本信息及動態;加強中小學學生學籍監管,銜接好學生轉入、轉出學校的各個環節;不斷改善辦學條件,著力改善學校衛生設施和學生食宿環境,加強學校常規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質量的辦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對疑似輟學學生做好勸返工作,確保學生不輟學。
市委宣傳部:負責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多種平臺,開設專題專欄,廣泛宣傳“控輟保學”工作相關知識、經驗做法,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鄉鎮、街道提供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意愿,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定期對企業、個體經營戶等用工單位進行檢查,對非法招用童工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繼續接受義務教育,所需全部費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市民政局:落實好國家、省、市的幫扶政策,加大對特困戶、低保戶的扶持力度,確保脫貧家庭子女不因家庭貧困而輟學。
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新聞出版局:加強文化市場管理,禁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禁止電子游戲場所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接納未成年人,對違反規定的營業單位及個人依法處罰;協調相關部門依法治理校園周邊文化市場,查禁、查封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各類出版物、文化娛樂項目和活動場所,優化校園周邊文化娛樂環境。
市衛生健康局:加強對學校衛生防疫監督、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強對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工作;配合市殘聯組織做好對殘疾失能少年、兒童進行醫學鑒定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個體工商戶違法使用未成年人務工和經商,且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吊銷營業執照,或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財政局:依法保障義務教育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按照上級部門統一標準,進一步加大對脫貧家庭學生的扶助力度。
市司法局: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指導各鄉鎮、社區、學校建立法治教育宣傳隊伍,為控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市鄉村振興:負責協助教育部門做好建檔立卡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數據的統計和更新。
市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清理整頓,依法嚴肅處理擾亂學校秩序、對學生毆打或侮辱造成學生失學的人員,依法開展勸返工作,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每年8月向市教育局提供戶籍變動花名冊。
市婦女聯合會:加強家庭教育指導,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受教育權利,優化少年兒童的成長氛圍。
市殘疾人聯合會:依法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少年兒童辦理殘疾證等有關手續;每年8月份,向市教育局提供持證殘疾兒童花名冊;協助衛健部門對殘疾失能的少年、兒童進行醫學鑒定。
共青團虎林市委員會:配合市委宣傳部做好各校“控輟保學”宣傳工作。
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組織開展志愿和關愛服務行動,促進少年兒童的品行培養;積極組織實施關愛少年兒童成長的結對幫扶工作。
五、工作方法
(一)完善工作機制
1.部門聯控聯保。“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市政府的統籌領導下,按照“控輟保學”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聯控聯保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各項工作。
2.逐級夯實責任。市政府全面建立市長、局長、鄉(鎮)長、社區主任、村(居)委會主任、校長、班主任逐級責任制,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輟學(含疑似輟學)第一時間發現、勸返、報告,逐級開展相關工作,勸返無效報上一級開展工作。
3.定期研究部署。每年 7、8 月份,新一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升學前,市政府將通過常務會、辦公會、專題會、聯席會等多種形式,研究部署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各項工作。
4.摸清工作底數。教育、鄉村振興、公安等部門要聯合建立信息核查比對機制,確保全面摸清本市域戶籍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信息,每年 8 月底前,分類登記失學、輟學、市域內就讀無學籍、省內外就讀無學籍等情況,建立工作臺賬。
5.關注特殊人群。教育、鄉村振興、衛健、殘聯、民政等部門要聯合組建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市域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建議,并對確實因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建立免予入學的學生名冊,完善相關檔案資料。
(二)強化工作舉措
1.堅持依法控輟。大力宣傳《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強全體師生、監護人、用工單位法人等法律意識。進一步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對經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學或返校就讀的家長或監護人,提請司法部門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全面加強對小學在校生外出打工的監控,協調有關部門打擊阻礙入學,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
2.嚴格管理控輟。嚴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管理和學籍管理,切實抓好學生入學升學、轉出轉入等各個關鍵環節,杜絕因管理不善引發學生輟學。根據學困、厭學、勸返復學學生基本情況、學業層次和健康狀況,適當考慮本人及監護人意愿,堅持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主,一生一策,因材施教,為其制定適合的課程,采取適合的方式,幫助完成義務教育。
3.提升質量控輟。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和評價體系,強化立德樹人、落實五育并舉、合理設置課程、實施分層教學、提升教育質量,嚴禁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學業的唯一標準。教師要面向全體學生,有針對性地進行心理輔導,采取積極有效教育方法,幫助學習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取得進步,真正使學困生“勸得回,留得住,學得好”。
4.提高安全控輟。持續改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著力提升校園環境,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不因學校辦學條件差和安全無保障而輟學。
5.精準幫扶控輟。精準識別建檔立卡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動態調整信息庫相關數據,嚴格落實“兩免一補”政策,持續加大資助力度,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保障有學上,上得起學。
6.培育情感控輟。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尊重關愛學生,建立民主和諧的師生關系,嚴禁教師歧視、挖苦、體罰學生,為困難學生提供更多的人文關懷,使“在校生留得住,輟學生勸得回”。
(三)積極精準施策
1.市域內就讀無學籍。市教育局統籌指導其所在學校盡快辦理轉學和學籍注冊工作,確保域內就讀的每一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就讀學校有學籍。
2.省內外就讀無學籍。市教育局逐一摸排,登記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信息,匯總后逐級匯報解決。
3.延緩入學。監護人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備案后執行,到期后按照相關規定入學。
4.短期出國。監護人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經審批后保留學籍并按照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5.因病因殘、重病重殘。因病暫時不能上學的,辦理休學并在學籍系統上標注,待好轉后及時復學。因殘失學輟學的,按照市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結果,采取隨班就讀或送教上門等方式,分類做好入學安置工作,對確實因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建立免予入學檔案,完善相關資料。
6.戶籍原因、失蹤失聯。查無此人、年齡不符、戶籍重復、死亡、遷出注銷等原因的,由公安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審查后作出結論,市教育局依據結論做好學籍信息變更、注銷等工作。
7.學困厭學。原則上應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勸返后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個性化教學;勸返難度較大的,經監護人申請,可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到職業學校完成義務教育并接受部分職業技能學習,其學籍保留在義務教育學校。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扎實做好相關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認真梳理各鄉鎮、街道、單位(部門)在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中的職責,積極發揮作用,扎實做好相關工作,嚴格落實“控輟保學”工作責任。各鄉鎮、街道每年8月負責做好入戶調查,高效率、高質量完成相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并對達到法定入學年齡的適齡兒童(6—15歲)發放《入學通知書》,對拒不送子女入學的采取強制措施保證學生入學。
2.跟蹤問效,切實做好督促檢查。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根據職責進行常規督查,及時掌握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總結經驗,指出不足,對工作進展不利的單位追根問責、一查到底。
3.嚴格考核,促進工作目標落實。市政府教育督查室要加強督導考核,實行“控輟保學”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對措施有力、成效顯著的鄉鎮、街道、單位(部門)給予表揚;對“控輟保學”工作開展不力的鄉鎮、街道、單位(部門)給予通報批評,領導小組組長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追究其相關責任。
政策解讀:http://www.www.link-mile.cn/hls/c100784/202306/c06_110140.shtml
虎政規〔2023〕1號(正文)(虎林市2023-2025年“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
